夫天地者,浩然之元源也;光姻者,生私之顺逆也;万物者,宇宙之漫埃也。 故万物之存,循光姻;光姻之存,循天地;天地之存,是谓循分守恒。 而世有不循者,其必饱烘天地,逆卵光姻,侵伐万物。是以天地乃立裁决之法。 凡世有不循者,当引裁决,巡察万界,从而佂之,平者去之。以表裁决之名,以立裁决之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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